近日,大連市財政局發布《515政務公開日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政策常見問題匯總》,給出了關于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10個問題的答案。
具體如下:
問題1:政府采購活動中的“中小企業”定義是什么?
答: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依據國務院批準的中小企業劃分標準確定的中型企業、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但與大企業的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與大企業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業劃分標準的個體工商戶,在政府采購活動中視同中小企業。另外,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監獄企業視同小微企業。
問題2:政府采購活動中哪些情形能享受中小企業支持政策?
答:在政府采購活動中,供應商提供的貨物、工程或者服務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業扶持政策:
在貨物采購項目中,貨物由中小企業制造,即貨物由中小企業生產且使用該中小企業商號或者注冊商標;在工程采購項目中,工程由中小企業承建,即工程施工單位為中小企業;在服務采購項目中,服務由中小企業承接,即提供服務的人員為中小企業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訂立勞動合同的從業人員。
在貨物采購項目中,供應商提供的貨物既有中小企業制造貨物,也有大型企業制造貨物的,不享受本辦法規定的中小企業扶持政策。
問題3:如何查詢本企業是否屬于中小企業?
答:在工業和信息化部官網—政務服務—中小企業服務專區,可找到中小企業規模類型測試小程序,廣大中小企業如實填寫企業所屬的行業和指標數據后,可獲得企業規模類型測試結果。
問題4:預留份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有哪些方式
答:預留份額的方式有四種,一是將采購項目整體預留;二是設置采購包預留;三是要求供應商以聯合體形式參加采購活動,且聯合體中中小企業承擔的部分達到一定比例;四是要求獲得采購合同的供應商將采購項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給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業。
問題5:200萬元以上的貨物、服務采購項目,400萬元以上的工程采購項目是否可以專門面向小微企業采購?
答:可以。超過200萬元的貨物和服務采購項目、超過400萬元的工程采購項目中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預留該部分采購項目預算總額的40%以上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其中預留給小微企業的比例不低于60%。
問題6:填報《中小企業聲明函》應注意哪些問題?
答:一是要注意格式,要按照《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規定的《中小企業聲明函》格式填寫。二是要注意內容,投標人應當對其出具的《中小企業聲明函》真實性負責。
問題7:《中小企業聲明函》應該由誰出具?
答:無論是貨物、服務、工程采購項目,《中小企業聲明函》均由投標供應商出具。在貨物采購項目中,《中小企業聲明函》中填寫的是制造商的從業人員、營業收入、資產總額等信息;服務、工程采購項目,填寫的是投標供應商的從業人員、營業收入、資產總額等信息。
問題8:代理商作為投標人參加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貨物項目,代理商和制造商必須都是小微企業才能享受價格扣除優惠嗎?
答:不是。對于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貨物項目,只要貨物制造商是小微企業就可以享受價格扣除政策,與投標人的企業劃型無關。
問題9:有些貨物采購項目涉及多種貨物和多個制造商,投標人從批發商或者經銷商處拿貨,而非從制造商處直接拿貨,難以獲知所有制造商的從業人員、營業收入、資產總額等數據,應如何出具《中小企業聲明函》?
答:在實際操作中,投標人應從制造商處獲得充分、準確的信息。對相關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確定相關信息真實、準確的,不建議出具《中小企業聲明函》。
問題10:投標人出具的《中小企業聲明函》內容不實的,是否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答:需要。根據《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第二十條規定,供應商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內容不實的,屬于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成交,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處以采購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在一至三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