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建規字〔2023〕2號
各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委):
為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落實招標人主體責任,更好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推動建筑業高質量發展,我廳制定了《關于在全省國有資金投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招標中推進“評定分離”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經2023年4月13日廳黨組會議審議通過,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3年5月11日
蘇建規字〔2023〕2號
各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委):
為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落實招標人主體責任,更好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推動建筑業高質量發展,我廳制定了《關于在全省國有資金投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招標中推進“評定分離”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經2023年4月13日廳黨組會議審議通過,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3年5月11日